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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

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全国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下,传统毒品销售渠道日渐收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被不法分子作为毒品替代物滥用的情况频发,相关案件增长较快。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依法严厉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最高检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上报的100余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甄选了6件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明确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6件典型案例分别是: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刘某永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徐某贩卖毒品案;刘某庭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案;吴某芬等人贩卖毒品案;刘某军等人贩卖毒品案。

 

这批典型案例涉及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包括三唑仑、依托咪酯、杜冷丁、曲马多等,类型多样化。因涉案人员作案手法隐蔽,惩治打击难度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深挖毒品漏罪、漏犯,并及时追诉。在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失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毒案件,进一步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健康中国、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关于印发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我国禁毒斗争形势呈整体向好趋势,但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日渐突出,相关案件数量增长较快。一些不法分子将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迷惑性强,社会危害大,尤其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个别医疗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管理失控,流入非法渠道,应当依法从严惩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最高检组织选编了“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等6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借鉴。

 

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毒案件,多措并举推进禁毒综合治理,进一步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健康中国、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8日

 

案例一
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

 

【关键词】

 

走私、贩卖毒品  三唑仑  追诉漏罪  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至6月,被告人闫某智明知三唑仑系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通过寄递方式从境外3次购买三唑仑共计40粒,后以寄递方式8次出售给林某杰等4人共16粒,非法获利人民币2230元。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闫某智在收取快递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其签收的包裹中查获三唑仑疑似物20粒。经鉴定,上述疑似物均检测出三唑仑成分。

 

另查明,2023年5月至6月,被告人闫某智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周某等3人传授使用三唑仑实施迷奸等犯罪的方法。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1月9日,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闫某智犯走私、贩卖毒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3月19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闫某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闫某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闫某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证据基础。该案系长治市第一起利用寄递方式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作案手段隐蔽。侦查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从扣押的闫某智相关物品提取其与上下线聊天记录、网络搜索记录等电子数据,证实闫某智在案发前曾多次搜索“三唑仑”“三唑仑属于毒品吗”“销售三级管控毒品怎么处罚”等内容。此外,闫某智在收取国际快递时虚构收货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向他人出售三唑仑时均以“日医0.25”“三轮”等代指三唑仑,对其用法及效果特别是可用于迷奸等非法用途描述清楚,且将三唑仑隐藏在废旧遥控器中逃避邮检。上述证据充分证实了闫某智主观上具有走私、贩卖毒品的故意。在大量证据面前,闫某智最终如实供述了其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二)全面客观审查证据,依法追诉遗漏犯罪事实。侦查机关以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在审查闫某智聊天记录等证据时,发现闫某智在向林某杰等4人宣传、出售三唑仑的过程中,还向周某等多人传授三唑仑可用于迷奸的犯罪方法。闫某智向不同对象分别实施了贩卖毒品和传授犯罪方法两种行为,既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又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应当以毒品犯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检察机关依法及时追诉遗漏犯罪事实,以闫某智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聚焦诉源治理,构筑防毒禁毒防线。闫某智多次使用假名寄递毒品,并虚报快递详单,快递公司未核实身份信息,未对交寄物品进行查验,“实名寄递、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检察机关依法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邮政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针对涉案人员为青少年,新型毒品瞄向年轻群体的问题,检察机关邀请了快递员及高校学生近百人旁听庭审,重点围绕新型毒品发案新特点、新样态进行禁毒法治宣传,增强青少年群体对新型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四)组织观摩庭审,提升履职能力。该起案件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为切实提高公诉人对该类案件的指控能力,长治市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该案进行庭审观摩并开展评议活动。庭审评议环节,重点就文书制作、涉毒主观明知、贩卖毒品与传授犯罪方法是否系犯罪手段与犯罪目的牵连犯展开讨论,并就公诉人在庭审中如何应对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庭审观摩,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惩治新型毒品犯罪的履职能力。

 

【典型意义】

 

三唑仑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不法分子进行非法贩卖,利用其功效实施迷奸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大,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作案隐蔽性强、关键证据薄弱等问题,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客观性证据的收集,构建严密证据链条,确保指控证明犯罪有力。对于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引发的次生犯罪,向他人传授迷奸等犯罪方法,应当依法及时追诉。对办案发现的相关行业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并有针对性开展禁毒宣传,筑牢防毒禁毒防线。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和指控犯罪能力。

 

案例二
刘某永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关键词】

 

贩卖毒品  依托咪酯  追诉漏犯  禁毒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被告人刘某永多次非法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杨某茵(未满18周岁)、韦某健和李某宇。2023年10月7日、8日,刘某永在其位于广东省高州市某镇公寓出租屋内分别容留杨某茵、杨某娟(均未满18周岁)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2023年10月9日,公安民警将刘某永抓获归案,扣押烟弹1个、电子烟枪7支。经鉴定,送检的烟弹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经尿液检测,刘某永、杨某茵等人检测结果均呈依托咪酯阳性。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1月4日,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永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2月25日,高州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永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永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永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一)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有关部门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贩卖、持有、吸食等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该案为依托咪酯列管后高州市司法机关办理的首批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对所查获的烟弹和刘某永等人的尿液进行鉴定、检测,确定刘某永贩卖及吸食的烟弹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同时,结合提取的电子数据,重点围绕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购销经过,全面收集相关聊天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完善证据体系。

 

(二)及时追诉漏犯,全链条打击涉麻精药品犯罪。侦查机关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调取刘某永转账记录等证据,系统梳理该案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在贩卖、运输及终端吸食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情况,深挖购毒者李某宇从刘某永处购入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后,在位于高州市某地家中容留多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宇进行追诉,最终李某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三)开展未成年人涉毒问题专项排查,促进禁毒综合治理。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贩毒、吸毒,为充分履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现有案件中犯罪线索的挖掘,督促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未成年人涉毒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相关情况形成台账并予以跟踪回访。检察机关还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校园禁毒教育专题讲座,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构建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全覆盖体系,筑牢抵御毒品犯罪坚实防线。

 

【典型意义】

 

依托咪酯具有很强的致幻性和成瘾性,且常常伪装在电子烟中,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容易对青少年造成危害。对于涉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犯罪,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特别是督促侦查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整提取电子数据,完善证据体系,夯实证据基础。防止就案办案,要深挖关联犯罪线索,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注重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涉毒问题专项排查,加强禁毒宣传,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案例三
徐某贩卖毒品案

 

【关键词】

 

贩卖毒品  吗啡  大数据监督模型  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吸毒人员陈某因患病到某医院治疗,结识了该院医师被告人徐某,后陈某向徐某提出非法购买盐酸吗啡注射液等麻精药品,徐某应允。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陈某系吸毒人员,仍先后50余次将盐酸吗啡注射液等麻精药品贩卖给陈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2万余元。经鉴定,徐某贩卖的药品中含吗啡等成分。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3年6月1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0月10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徐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一)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在该案侦查阶段,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应侦查机关邀请指派办案团队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2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查明涉案麻精药品的来源;调取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出入库及使用台账,逐一核对涉案的麻精药品产品批号;调取徐某个人档案信息、门诊记录、医师资格等证据;对扣押的麻精药品产品说明书进行全面解读并要求随案移送作为证据使用。针对该案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争议,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形成共识。

 

(二)大数据赋能,靶向治理麻精药品涉毒问题。针对该案反映出的麻精药品脱管问题,六盘水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平安凉都建设暨大数据赋能麻精药品监管乱象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司其职,收集汇总2019年以来麻精药品使用、流通、销毁等有关数据,依托各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形成管控合力。通过汇总、挖掘涉麻精药品犯罪等数据,六盘水市检察机关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疑似非法提供麻精药品、贩卖毒品、药品滥用等问题线索45条,打击跨省寄递麻精药品涉毒犯罪3件6人。

 

(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诉源治理。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对涉案医疗机构有关麻精药品监管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并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该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培训1925人次,建立完善覆盖麻精药品管控11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引进麻精药品智能柜,实现药品入库、领用、返还全流程管理,并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4名存在违规问题的相关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堵塞管理漏洞。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涉麻精药品犯罪案件,要注重全面收集药品来源、渠道、产品说明书、电子数据等证据,查明贩卖麻精药品的目的、对象,交易次数、价格、方式等关键事实要素。对医疗从业人员涉麻精药品的案件,应当充分审查其开具麻精药品是否出于医疗目的,是否明知购买人出于滥用目的。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追根溯源发现麻精药品流通、使用、销毁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健全完善麻精药品监管工作机制,预防麻精药品滥用,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实现从个案惩戒到类案治理的良好办案效果。

 

案例四
刘某庭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案

 

【关键词】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  杜冷丁  医疗从业人员  诉源治理